個人資料蒐集告知事項及同意書

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告知下列事項:

一、蒐集目的:履行契約、消費者、客戶管理與服務、行銷、以及本公司登記業務範圍內之業務服務。

二、資料類別:當事人之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、護照號碼、聯絡方式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當事人之資料。

三、利用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
(1)期間:依相關法令或契約約定之保存年限,或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。

(2)地區:本公司、分公司、本公司之關係企業所在地區,及履行契約、提供當事人服務所需之地區。

(3)對象:本公司、分公司、本公司所屬之關係企業、其他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機構及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。

(4)方式: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方式為之。

四、當事人權利:

(1)得請求查詢、閱覽、複製、補充、更正其個人資料。

(2)得請求停止或刪除其個人資料。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,不在此限。

五、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,惟若拒絕提供、或提供之資料不足或有誤時,可能會影響當事人權利的行使,或無法提供當事人相關服務。

本人已充分瞭解貴公司所提示之個人資料告知事項內容,並同意貴公司依上述告知事項,得蒐集、處理、利用、國際傳輸本人之個人資料。

此致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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